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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外地人购房入户以房产证办证时间为准

2008年10月27日 15:34     小编:     未知|0     点击: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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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武汉市出台了一系列房产新政,并将于11月1日起实施。新政将原来“购买住房面积120平方米和总价30万元以上住房可办理本市入户手续”政策,改为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可按有关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办理本市入户手续。

  “条文是要求面积和总额两个条件同时具备吗?”“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大量网友对此条措施存在这样的疑问。据武汉市国土资源与房产局有关人士透露,今后,外地人想要通过购房入户武汉,所购房子的面积和总价要同时满足相关的规定。该人士还介绍,本条款具体实施的时间是以房产证办证的时间为节点。

  另悉,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正在调整买房落户标准、买二手房也能落户等政策制定执行细则,并将于近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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