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仙桃市房产管理局、财政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人民银行仙桃市支行七部门为满足市民合理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联合发布文件,在以往政策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优惠政策,简称“仙九条”。
对购房者直接影响大的是降低住宅维修基金标准,同时对购契税进行相应补贴。【相关阅读:3月31日仙桃市出台 促进楼市发展“仙九条”】
楼市新政对于购房者有哪些方面的政策优惠,
仙桃房网为您解读:
一、契税优惠
*购买二套及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国家标准征收契税后,由市财政部门按套房契税标准差额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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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住房 |
二套及以上 |
|
契税标准 |
实际缴纳标准 |
契税标准 |
实际缴纳标准 |
90㎡及以下 |
1% |
1% |
4% |
1% |
90㎡-140㎡ |
2% |
2% |
4% |
2% |
140㎡及以上 |
4% |
4% |
4% |
4% |
*每年度举办一季促销活动,活动期间,由财政部门按契税缴纳额的50%予以补贴。
二、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
*自2015年3月3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时间节点:由“
5年”调整为“
2年”。
三、住房公积金
*放宽提取使用范围。租赁房屋、装饰装修、物业管理等均可提取。
*降低贷款条件。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
原标准为1年)以上住房公积金(
含外地缴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本省范围异地购房,可使用缴存地公积金办理贷款。
*适当提高贷款额度。购买套房职工,
单职工高可申请贷款20万元(原标准为15万元),
双职工高可申请贷款40万元(原标准为30万元)。
*适当
延长贷款期限。对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能力的贷款户,在退休年龄基础上适当延长1—5年。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套普通自住房,
低付款比例为20%(原标准为3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低付款比例为30%。
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购买2015年4月1日尚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住房的,执行新标准;购买2015年4月1日已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住房的,执行老标准。一幢楼统一按一个标准执行,具体项目缴交标准以市物业管理所核定清单为准。
*新标准:乡镇由每平方米“25元”调整为“
15元”;城区标准如下
|
原标准(元/㎡) |
新标准(元/㎡) |
7层及以下 |
35 |
20 |
8层-11层 |
50 |
30 |
别墅 |
50 |
30 |
12-18层 |
60 |
35 |
19层及以上 |
65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