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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当住宅卖业主背黑十年 昨到规划局讨说法

2008年12月25日 10:58     小编:     未知|0     点击: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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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把仓库当住宅卖给业主,致使业主多年拿不到房产证!昨日是广州市规划局“接访日”,业主来到规划局“讨说法”。市规划局副局长李绍权表示,是否能变更规划方案,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研究后才能后确定。

仓库当住宅卖

居民罗先生委托其亲属杨女士反映,1992年向广东信托房产开发公司购买天河区某苑A栋东梯二层面积90多平方房屋,用途为住宅。双方办理了买卖合同公证。1993年收楼并入住。罗先生以按揭贷款方式付房款。按揭至1999年10月还清银行贷款。但开发公司一直没有为罗先生办理产权证,2005年罗先生向天河区法院提起诉讼。天河区法院判决,广东信托房产开发公司三个月内协同原告向广州市房产管理部门申办权属登记和产权证。经过漫长的等待,后市房管部门告知因原规划方案二层是仓库,要领取住宅产权证,需由开发商向规划局申请变更规划方案。罗先生多次奔走,但广东信托房产开发公司已人去楼空。十年过去,如今连产权证影子都没见到。无奈之下,来到规划局寻求解决办法。李绍权表示,目前有关部门已出台相关政策,解决房产遗留问题。但是否能变更规划方案,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研究后才能后确定。

停车库当商铺卖

梁女士于1997年向一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了同德围锦满楼层某铺,契约约定房屋使用性质为商铺。该房屋在市房管局办理合同备案手续,但未办理初始登记。2008年6月,梁女士持白云区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申请单方面办理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手续。经查核,申请人所申办房屋位置规划为停车场。

对此,李绍权表示,规划部门将先依法对开发商进行处理,进行现场公示,小区业主无反对意见的,原则同意变更使用性质手续;如无开发商存在,将直接办理公示,业主无反对情况下,原则同意办理变更房屋使用性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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