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仙土公字[2011]47号
经仙桃市人民政府批准,仙桃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仙地[2011]163号等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仙地[2011]163号 |
仙桃市干河办事处仙源大道南侧,锦瑞路西侧 |
2811.42 |
商服 住宅 |
40/70 |
≤7.0 |
≤48% |
≥25% |
1055 |
5 |
300 |
仙地[2011]174号 |
仙桃市陈场镇人民北路东侧,陈北大道北侧 |
5172.29 |
商服 住宅 |
40/70 |
≤1.8 |
≤32% |
≥30% |
186 |
4 |
60 |
仙地[2011]175号 |
仙桃市杨林尾镇杨林路南侧 |
1603.05 |
商服 住宅 |
40/70 |
≤1.8 |
≤30% |
≥30% |
45 |
1 |
14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但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或其他不良记录的用地者(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仙地[2011]163号地块为政府收购储备原仙桃市阳光地产有限公司和市商务局宗地,其中商务局宗地涉及拆迁还建,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收储方案,具体补偿方法如下:①还建用地面积为454.58平方米,还建建筑面积为3182.06平方米,其中还建住房面积2916.06平方米,结构为高层,楼层为八层以下,交付时间为土地摘牌后16个月内;还建商铺面积263平方米,方位为仙下河北侧。②还建用地剩余收益补偿按还建用地的出让额减还建用地的开发成本(按还建用地的出让总额的15%)减还建用地土地补偿计算,由商务局到财政局领取后按工程进展情况返还给竞得人③搬迁费和过渡安置费按30户每户4800元计算,共计14.40万元,由商务局到财政局领取后按工程进展情况返还给竞得人。仙地[2011]175号地块根据杨林尾人民政府关于地上建筑物补偿价款的函,该宗地上附着物作价409497.00元,由竞得人单独向杨林尾财政支付,竞得人在开发建设时必须保留原有通道,供原地税局宿舍居住人员生活通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委托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组织实施。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五、申请人应于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将在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挂牌时间为:
七、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前半小时内,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单到仙桃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财政局3楼)开具竞买保证金票据。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 (仙桃市委党校教学楼一楼)
招投标联系人:
开户单位:仙桃市财政国库收付
1、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仙桃支行营业部
账 号:1813088809200004264
2、开 户 行:中国银行仙桃南区支行
账 号:05031308091001
3、开 户 行:仙桃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解放信用社
账 号:200350061410012
4、开 户 行:仙桃市农业银行沙嘴办
账 号:312801040000121
5、开 户 行:仙桃市建设银行营业部
账 号:42001627436050000720
仙桃市国土资源局
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