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十二条之规定,我局决定2012年3月4日上午9时(时间半天),在本局办公楼1号楼3楼会议室举行仙桃市城区新一轮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条件
仙桃市城区范围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参加的需持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及参加听证会申请,于2012年2月17日下午4时前报名;
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职称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应符合如下条件之一:(1)具备一定相关专业知识;(2)对相关辖区范围的土地价格有科学、可行的建设性意见或建议。
听证代表将由听证机构仙桃市国土资源局采取指定和自愿报名相结合选择确定。
二、申请旁听听证会条件
法人、其他组织、公民均可申请旁听听证会。申请旁听人应于2012年2月20日下午4时前报名,报名时需持单位介绍信 (公民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旁听听证会申请,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旁听听证会的,还应在申请中确定拟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并写明职务、职称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旁听代表可提交书面意见,但无发言权。旁听人员限制在20人以内,依提交申请的时间顺序为准。
三、注意事项
1、经审核后确定的听证代表应当凭听证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听证;
2、听证代表应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3、应自觉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
申请报名地址:仙桃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 土地利用科
联系人:张文峰 联系电话:0728-3323893
此公告
仙桃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