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各类建设工程的放线行为,保障城乡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结合本市实际,对各类建设工程的放线管理规定如下。
一、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围墙放线管理程序
1、申请
凡在城市规划区内申请用地单位(个人),在办理完征地手续后,凭用地红线图、批准的平面规划方案向市规划局驻行政服务规划窗口提交围墙放线申请,并填写放线审批表。
2、审查
规划行政审批科受理建设单位(个人)的放线申请后,认真审查其放线申请资料,确认无误后上报审批,2-3天内安排放线。
3、实施
现场放线人员必须严格按批准的平面规划图、规划用地红线图放线。由规划行政审批科负责,组织市规划监察大队、相关设计单位现场放线。
4、记录
实施放线后,现场填写放线表,经放线人员签字后,测量放线单位向建设方和局行政审批科、规划监察大队提交工程测量交桩书及工程规划放线定位测量记录册。
二、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放线管理程序
1、申请
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审查批准的平面规划图、用地红线图、建筑定位图、建筑施工图向市规划局驻行政服务规划窗口提交放线申请,并填写放线审批表。
2、审查
规划行政审批科受理建设单位或个人的放线申请,认真审查其报建的申请资料,局规划编制科核实建筑定位图,确认无误后由规划行政审批科上报审批,2-3天内安排放线。
3、实施
现场放线人员必须严格按批准的平面规划、立面方案、建筑施工图和经核实的建筑定位图进行放线。一般工程放线由规划行政审批科负责组织,分管规划管理的副局长、规划监察大队和相关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参加放线;重点工程、殊地段、临主次干道的工程报请局长参加放线。
4、记录
实施放线后,现场填写放线表,经放线人员签字后,测量放线单位向建设方和局行政审批科、规划监察大队提交工程测量交桩书及工程规划放线定位测量记录册。
三、市政公用管线工程放线管理程序
1、申请
建设单位凭项目批准文件、工程管线规划路由图、管线施工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等报建资料,向市规划局驻行政服务规划窗口提交放线申请。
2、审查
局规划行政审批科受理审查申请资料,符合放线条件的上报审批,2-3天内安排放线。
3、实施
一般工程放线由规划行政审批科负责组织,严格按批准的工程管线规划路由图、管线施工图进行放线。分管规划管理的副局长、规划监察大队和相关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参加放线;重点工程、殊地段、主次干道的工程报请局长参加放线。
4、记录
实施放线后,现场填写放线表,经放线人员签字后,测量放线单位向建设方和局行政审批科、规划监察大队提交工程测量交桩书及工程规划放线定位测量记录册。
四、责任追究
凡违反上述放线管理规定,带来不良后果的,严格按照局过错责任追究制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责任。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