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仙土公字[2012]19号
经仙桃市人民政府批准,仙桃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仙地[2012]061号等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M
2万元/公顷、年、万元(人民币).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M2 |
行业分类 |
出让 年限 |
投资强度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 |
增价幅度 |
竞买保证金 |
仙地[2012]061号 |
仙桃市毛嘴镇三一八国道南侧 |
31556.65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50年 |
≥625.00 |
≥0.70 |
≥30% |
≤15% |
395.70 |
1.00 |
38.60 |
仙地[2012]062号 |
仙桃毛嘴嘴镇三一八国道南侧 |
13082.53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50年 |
≥780.00 |
≥1.0 |
≥30% |
≤15% |
164.10 |
0.40 |
16.00 |
仙地[2012]069号 |
仙桃市西流河镇周家滩村 |
258475.58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50年 |
≥1035.00 |
≥0.80 |
≥30% |
≤15% |
3241.30 |
8.00 |
324.1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4月19日至2012年5月16日,到仙桃市国土资源局一号楼302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应于2012年4月19日至2012年5月16日17:00时前到仙桃市国土资源局一号楼302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以财政部门开具的保证金收据日期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5月16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仙桃市国土资源局一楼服务大厅;挂牌时间为:2012年5月9日9:00时至2012年5月18日15:00时。
七、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前半小时内,有二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以当场书面报价单为准),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保证金由我局向财政部门开出收款通知单,申请人凭收款通知单和银行进帐单到财政部门开具竞买保证金票据。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仙桃市国土资源局一号楼302室
联系电话:0728-3323625
联 系 人:陈先生 罗先生
(保证金)开户单位:仙桃市财政国库收付
1、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仙桃支行营业部
账 号:1813088809200004264
2、开 户 行:中国银行仙桃南区支行
账 号:05031308091001
仙桃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