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上述骗房骗补外,还有34个项目代建企业等单位违规出售保障性住房1.83万套,另有5333套住房被有关单位、个人违规用于拆迁周转、转借出租等。
资金使用方面也发现一些问题。360个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99亿元,用于归还贷款、对外投资、征地拆迁以及单位资金周转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
用地问题也在此次审计之列。审计报告显示,45个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用地1433.16亩,12个项目将建设用地601.53亩用于商业开发等其他用途。
审计署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住房保障体系还处于初步建立阶段,上述问题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我国住房保障制度不够健全完善,资金监管、待遇资格审核审批、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等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还不健全;二是相关资金分配使用的跟踪控制、保障对象家庭收入住房信息的审查核实、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与保障待遇分配的衔接等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三是一些单位和个人财经法纪意识不强,导致违反住房保障政策和规定的行为发生。
该负责人称,纠正上述存在的问题,不需要认真整改问题本身,更需要进一步深化住房保障改革、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