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仙桃市人民政府批准,仙桃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仙地[2013]186号等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
净用地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仙地
[2013]186号 |
仙桃市干河办事处复州大道南侧,沔阳大道北二巷东侧 |
2766.33 |
商服
住宅 |
40/70 |
>1.0
≤5.5 |
≤35% |
≥25% |
452 |
10 |
140 |
仙地
[2014]28号 |
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沔阳大道北侧,沔阳大道北五巷东侧 |
8174.69 |
商服
住宅 |
40/70 |
>1.0
≤5.5 |
≤50% |
≥25% |
1462 |
20 |
445 |
仙地[2013]186号地块竞得人需还建南源实业主楼一至三层商铺3600平方米,还建分摊土地面积654平方米,还建补偿为还建对应土地出让总额的85%,用于土地竞得人作还建建设成本。仙地[2014]28号地块竞得人需还建1450平方米商铺和17189.09平方米住宅给原业主,还建总建筑面积18639.09平方米,还建分摊土地面积3388.92平方米。还建补偿为还建对应土地出让总额的85%,搬迁及过渡安置费245户每户4800元共117.6万元,此两项费用返还竞得人用作还建建设成本。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或其他不良记录的用地者(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除外;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委托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组织实施。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7月17日至2014年8月13日,到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应于2014年7月17日至2014年8月13日下午5时前到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将在2014年8月13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挂牌时间为:2014年8月6日上午9时至2014年8月15日下午4时(含节假日)。
七、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前半小时内,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单到仙桃市财政局土地收支管理科(财政局3楼)开具竞买保证金票据。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 (仙桃市委党校教学楼一楼)
公共资源交易联系人:杨先生 0728-3328512
国土局联系人:张先生 0728-3323893
九、土地出让金、土地竞买保证金缴款账号
开户单位:仙桃市财政国库收付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仙桃支行营业部
账 号:1813088809200004264
仙桃市国土资源局
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