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至10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翼翔带领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先后到通海口、沔城、胡场、郑场等地调研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
《防洪法》自1998年1月1日实施以来,对规范和促进我市防洪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更好地实施《防洪法》,程翼翔要求有关地方和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防洪法》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防汛抗洪意识,让人民群众自觉保护防洪设施,积参与和支持《防洪法》的贯彻实施。要多方筹集资金,加大防洪投入。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防洪工作的支持力度,水务、堤防部门要积向上取资金,加强对险工险段的整治,不断提高抵御洪涝灾害的能力。要将内河的疏挖整治列入规划,集中财力物力,分年度分段实施,切实提高内河的排灌能力。要进一步明确防洪执法主体,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