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仙桃市工商局大力加强督察队伍自身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制定和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约束和规范督察职权,提高了督察功效,维护了工商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是制定《督察队工作目标责任制度》。按照市局年度工作安排和本队工作要点,年初队内制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将全年主要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小组和个人,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完成期限、工作质量和责任人,做到“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标准”,每位同志做到心中有数,自觉按照计划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二是拟定《督察队考勤制度》。本队全体人员必须按照局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严格请销假制度。因事请假1天以内的,必须事先向队长请假并经批准;请假2天以上的,经队长批准后,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因迟到、早退、旷工、脱岗、串岗等被局领导或局机关组织检查中通报批评的,当事人要写出书面检查,并在队务会上检讨。
三是制发《督察队学习制度》。按照局机关的有关规定,每周五(除性情况外)下午开展集中学习或者由个人自学。学习内容主要是局机关安排的内容以及有关时事、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等。认真撰写政治学习心得体会,学习心得体会交队支部书记审阅后,由内勤人员收集交机关或本队存档。鼓励、支持个人撰写的工作调研文章,对被有关媒体刊登、采用的予以一定物质奖励。
四是制订《督察队内部审批制度》。以本队名义下发通知、出具有关书面意见、新闻供稿件等,由队长审批,重要事项报分管局领导审批。《督察情况通报》必须经队长审核、报分管局领导签发。本队拟作出的涉及有关通报批评、通报表扬、评先表优等事项,经队务会集体研究形成意见后,报分管局领导审签。队内财务支出,由队长批准,按财务管理规定报领导签批。
五是出台《督察队内务管理制度》。健全内务管理表簿制度。队内建立下列登记簿(表):来文登记簿、督察情况通报登记簿、督办情况登记簿、信访处理登记簿、工商所信息报送登记簿、工商所日常工作情况考评表等。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建立和完善有关登记簿(表)。对违反工作管理制度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队内批评、队务会检讨、扣罚绩效分值、扣发年终奖、调离等组织处理。
六是拟发《督察队作风纪律和廉洁自律制度》。坚持党的组织原则,杜绝各行其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事先民主、后集中。坚持集体主义原则,努力增强本队的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创造力。开展经常性的交心谈心,做到襟怀坦白、推心置腹。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做到敬业爱岗,吃苦耐劳。增强和谐意识,做到内和外顺,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加强作风纪律修养,规范自身言行,格守道德和法律底线。加强廉洁自律,增强廉洁行政意识。创先优做表率,不断加强理论素养,提高业务素质。
七是印制《督察队车辆管理规定》。遵循统一管理、有序使用,督察优先、兼顾其他的原则。实行用车审批制度,根据用车原则和工作的轻重缓急,需要用车的,由用车人申请,队长审批。车辆需要出市的,先由队长审核,并报分管局领导批准。驾驶员必须确保行车安全。工作日不得饮酒,禁止酒后驾车,不得违章行车,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交他人驾驶。除出差外,晚间车辆必须入库停放。
八是颁布《督察队工作人员“十不准”》。不准收受下级单位或管理对象钱物;不准接受下级单位或管理对象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准要求基层为自己和他人办私事;不准公车私驾或者酒后驾车;不准工作日午餐饮酒,或着装和驾驶执法车辆出入餐饮和娱乐场所;不准泄露工作秘密;不准举止失态或言行粗俗;不准推诿退缩和不负责任;不准利用职权打击报复或徇私舞弊;不准越级越权行事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仙桃市工商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