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下午,司机陈某在将客车开到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上牌手续时,被查验岗民警雷国才发现原本核载30人的车辆竟私自多加装了5个座位,雷国才当即对陈某进行了批评,责令将车回复原状后才办理相关手续。这也是该支队扭紧车辆检验“安全阀”的一个小镜头。
为了大限度地保障车辆行驶安全,守护道路交通事故的道防线,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在机动车检验过程中,严格按照“谁检验、谁签字、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民警之间交叉监督,建立了由档案、登记、外检三民民警组成嫌疑车辆排查小组、外检三名民警组成嫌疑车辆排查小组,坚决做到“病车”、“嫌疑车辆”、“无反光设施车辆”一律不予过关。对外检发现车架号或外形不合格车辆,实行重新拍摄车架号或外形与原始车档所记录相比对措施,有效控制了私改车辆参数问题。
对检测到的不合格车辆,一律做到“不整改、不签字,不合格、不发证”,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支队还坚持以打击盗抢机动车等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为契机,严格车辆档案“双重审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本地车辆数据库的逐车核查对比,利用公安部下发的盗抢核查软件进行对不查询工作,对编码规则不符合规定的,由调查嫌疑岗先期核查,核查有问题的车辆移交刑侦部门处理,坚决不让一辆手续不全车辆上牌,不让一辆盗抢嫌疑车辆入户。同时,该支队还加强了对机动车检测单位的监督,每季度对机动车检测站进行业务检查,现场检查车辆检测情况,对检测单位的资质、检测仪器的使用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车辆检测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