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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纪委监察局:清明期间严禁公车扫墓

2012年03月31日 09:35     小编:     |0     点击: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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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日,市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提前给清明节期间公车使用管理工作“打招呼”,严禁党员领导干部私驾私用公车行为发生。

  通知要求,清明节期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纪律,做好表率,切实做到“三个禁止”:一是禁止使用公车扫墓祭奠、踏青游玩;二是禁止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单位借车扫墓;三是禁止以办理公事的名义,用公车办私事。

  去年清明节期间,市纪委监察局通过设点检查、暗访等形式,对使用公车到皇河故园扫墓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处12起单位违规私用公车扫墓的行为。市纪委监察局对上述单位全市通报批评,并责成单位对违规使用公车当事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市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继续对全市公务车辆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违规使用公车扫墓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还要追究单位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将处理情况作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依据。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举报电话为3271595。(记者 刘朝君 通讯员 聂文 刘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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