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市人民法院对某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据悉,因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而获刑,在我市还是例。
据了解,某此前在陈场镇卫生院上过几天班,跟医生学会了用B超机鉴定胎儿性别的方法。2010年10月份,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某私自购买了一台B超机,先后在自己家中和其他地方为李某等9名孕妇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每名孕妇收费300元至500元不等,共获利3400元。而李某等3名孕妇在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后人工终止妊娠。
据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规明确规定:"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造成严重后果,应当受到法律追究。”市人民法院认为,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却利用医疗器械,多次为孕妇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致多名孕妇非法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遂判处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记者李辉、通讯员邹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