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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提醒:买二手房要细看产权证

2009年06月05日 15:27     小编:     未知|0     点击: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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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下一套60多平方米的住房,同时还“附赠”18平方米的违建?昨日,面对前来拆违的执法人员,武昌区黄鹤楼街彭刘杨社区一“新房东”再表懊悔:早知这“赠品”因违法要被拆除,我不会那么快付款……

上月初,在武昌区政府举行的“与市民面对面”活动中,有居民向区长反映:黄鹤楼街彭刘杨社区一住宅楼的4楼、5楼均搭盖了违建,楼下住户担心房体安全。

    城管人员前往调查,发现该楼违建很是“巧妙”:利用拐角处的阳台搭建,完工后还贴上了与原房一模一样的瓷砖,4楼房主在其合法的60多平方米外搭建了18平方米,而5楼住户又在4楼违建上搭起了10平方米。因承重超出负荷,楼下的住房已出现裂纹。

    在执法人员下达《拆除通知书》时,却意外发现4楼住房竟已易主。面对记者,“新房东”激动地说,因孩子在附近上学,所以才来此购房,“花了30多万,唉,还不是看中了这个送的小房?”据他说,卖家推销此房时,说开发商允许阳台任意搭盖使用。

    执法人员经过半个多月的说服与协调,新房东终于同意拆除。城管部门提醒市民: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注意检查所有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莫因图一时之利而惹出“后遗症”。

    昨日,湖北律师事务所律师万雄此指出,4楼老房主擅自搭建属非法行为,不应当拆除违建房,还要赔偿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失;新房主在买房中若并不知情,可向老房主追偿买房损失及自行拆除违建的费用。

    万雄律师同时认为,新房主购房时没有认真查看设计图纸,轻信买大房赠小房之说,自身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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