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前,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将完善并落实低工资制度,引导企业合理增加普通职工别是一线职工的工资收入,使一线职工工资增幅适当高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经营正常的企业工资增长水平不低于政府颁布的工资指导线下线。“十二五”期间,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并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
《意见》明确,用工单位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达到20人以上或者占用工单位的劳动者总人数(包括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10%以上的,应当向当地人社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