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房网
您当前位置:仙桃房网>仙桃楼市>小编说房

12月1日起仙桃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开始

2012年08月22日 09:24     小编:     |0     点击:1805

扫描到手机

扫描到手机  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本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扫描到手机
       8月20日,全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全面部署试点改革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启斌在仙桃分会场出席会议。


       据悉,湖北省作为全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省市之一,将按照全国划定的时间节点,于今年12月1日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营改增”试点,在现行增值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我市将按照全国和全省的统一安排部署,不折不扣地完成“营改增”改革任务。


        会议指出,各地要充分认识“营改增”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营改增”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时间节点,缜密设计,稳步推进。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分工合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跟踪评估,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展开、取得实效。

 

        李启斌在仙桃分会场强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工作是推动经济转型的需要,是完善税制改革的需要,是增强财政宏观调控的需要,全市上下要高度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精心组织,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做好改制测算,制定实施方案,把握时间节点,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工作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宣传,形成合力,确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的新旧税制转换工作稳步推进。(记者 尹玲玲 摄影杨晶)

分享到:
获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