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征集主体对象为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征集的农村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
男青年为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2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此外,从今冬起,取消非农户籍青年征集比例限制,取消普通高校在校生缓征规定,刚入学的大一新生也能入伍参军。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高校在校生是今年征集重点,鼓励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应征入伍,在校生应尽量多征集大一新生。即正在高校读的大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也可入伍。
市征兵办公室主任、军分区参谋长郑锦波介绍,义务兵现行津贴标准:年500元/月,二年600元/月;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享受军人保险待遇。退出现役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关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义务兵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根据其在部队的表现可择优提前晋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