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房网
您当前位置:仙桃房网>仙桃楼市>小编说房

七部委为“夹心层”推公租房 武汉市6月试点

2010年06月14日 15:37     小编:     亿房网|0     点击:1443

扫描到手机

扫描到手机  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本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扫描到手机

      12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 ,正式对外发布,旨在解决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本月,省里将给我市下达公共租赁住房的任务,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试点随之启动。

  市房管局有关人士说,今年还是试点,通过新建一定房源作为公共租赁住房,解决“夹心层”的住房困难,但供给量不会太大。

  《意见》指出,一些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来解决住房困难,同时又达不到住房保障的条件,又称“夹心层”,这部分人将通过公共租赁住房来解决住房难。《意见》还强调,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据新华社 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12日正式对外发布,旨在解决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指导意见》指出,近年来,一些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住房的问题比较突出。同时,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新职工的阶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矛盾日益显现,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也亟须改善。

  根据《指导意见》,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和租金水平,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指导意见》指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以配建为主,也可以相对集中建设。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工单位或园区业人员出租。

  《指导意见》强调,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满足基本居住需求,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公共租赁住房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承租人违反规定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责令退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

  《指导意见》指出,各地要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障,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的投入,中央以适当方式给予资金补助。对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给予税收优惠,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政策执行。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探索运用保险资金、信托资金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拓展公共租赁住房融资渠道。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范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所有”,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

  《指导意见》明确,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抓落实的责任制。对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和投资补助。

       【名词解释】

  “夹心层”

  近年来,随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力度的逐步加大,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但是,由于有的地区住房保障政策覆盖范围比较小,部分大中城市商品住房价格较高、上涨过快、可供出租的小户型住房供应不足等原因,一些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来解决住房的问题比较突出。同时,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新职工的阶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矛盾日益显现,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也亟须改善。这部分游离于我国住房保障制度之外的住房困难群体通常被称作“夹心层”。

  “公租房”

  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各地公租房现状

  武汉公租房未定 “蚁族”疑问多

  对于目前全国地区的公租房大市场,武汉市民的反应相当平静,一方面是由于武汉市作为二线城市的房价仍然处于可控制范围,再加上目前许多的经济适用房尚无法全部消化,对于公租房的建设,市民仍有诸多疑问。

  上海公租房方案亮相 或为房产税“打前锋”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昨天发布《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宣布将正式推出公共租赁住房,并将住房保障覆盖面从城镇户籍人口扩大至有基本稳定工作的城市常住人口。业界认为,作为配套措施之一,公租房方案亮相意味着上海楼市调控细则逐步浮出水面。

  重庆率先出台公租房管理办法

  重庆市在住房保障方面再次先行一步。重庆市日前公布政府公共租赁房的管理暂行办法,该市的公租房条款并不限制外地人及外国人提交申请,也没有设置在重庆工作年限以及是否在重庆办有医保、社保等限制。

  逾3成公租房意向租房者考虑放弃买房

  上海市出台了公租房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据报告显示,租房者中,年薪5万元以内的“刚需”占据受访者的6成,而有超过3成的公租房意向租房者有长租并放弃买房的念头。

 

 

分享到:
获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