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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恢复征收房产税 引导合理住房

2010年10月02日 16:38     小编:     未知|0     点击: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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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对个人所有的住房恢复征收房产税是必要的。这既有利于调节居民收入和财富分配,也有利于健全地方税体系,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

“从国际经验及公平、规范的角度看,房产税应对个人所有的住房普遍征收。但考虑到这项改革情况复杂,拟先在部分城市对部分个人拥有的住房进行试点,恢复征收房产税,积累经验后逐步扩大到全国。”该负责人称,中国现行房产税开征于1986年。基于当时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等情况,《中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免税。

近年来,国内各地房价上涨幅度较大,尤其是一些大中城市投机性购房活跃。为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根据新政策,将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减半征收契税调整为对个人购买属于家庭住房的普通住房,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调整为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住房的普通住房,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同时,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他表示,此次调整旨在保证居民基本居住需求的同时,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机性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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