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消息 (记者彭鹏 通讯员沈佳)昨从省物价局获悉,本月20日起,我省居民住宅生活设施用电每度将平均下调0.4元。价格调整后,全省一年可节省此类支出1亿元。
据悉,住宅小区的居民生活设施用电包括:居民住宅的楼道照明、电子门铃、电子防盗设备、电动门、住宅楼电梯、二次供水水泵加压、地下室车库通风和照明用电;还包括小区内为居民生活服务的地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用电、太阳能热水器加热用电以及集中供暖加压设施用电。
省物价局人士表示,过去这些生活设施用电都按一般工商业以及其他用电标准在收取,此次统一按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以武汉市为例,从每度0.983元降到0.573元。调整后,全省一年可节约1亿元的用电支出。
此次电价下调,受益者是谁?据了解,武汉多数小区生活设施用电是由居民缴纳的物业费承担,电费降价后,物业公司先受益。但居民缴纳的物业费用中,也包含了公用设施电费。电费下调,居民今后缴纳的物业费会不会相应降低?对此,省物价局相关人士称:“居民缴纳的物业费用中,保洁、保安费用占比较高,公用设施电费占比较少。所以,目前暂无相应下调居民物业费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