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那些事儿》房系列报道:
①
购房调查:买房 你会优先考虑房吗?
②
仙桃房升温 构成楼市隐形“支撑项”
③
我家门前有个彩色小房子 仙桃楼盘内优质幼儿园盘点
④
仙桃城区2014小学划分正式出炉
⑤
2014仙桃市城区市直初中招生区划一览
⑥
房的那些事儿 2014仙桃城区中小学划分
房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热点。为人父母者,谁都希望自己的子女享受好的学习环境、优质的教育资源。但实际上,优质教育资源供应有限,市场上所谓的房有真有假;再者,仙桃市每个学校的招生范围也并非总是一成不变,也会随着招生政策的变化而变化。
近日,小编从市教育局获悉,2014年仙桃市小学、初中招生政策已经出台,各学校范围已经划定。今年,城区小学、初中招生继续执行划片、免试、近入学办法。
仙桃房网为大家整理了仙桃城区初中各范围内的在售/待售楼盘,供大家置业参考。 【
仙桃市2014年城区小学招生方案】
仙桃二中
招生范围:北线:沿江大道大新路北端至文卫路与沿江大道交汇点;东线:从文卫路北端向南至建设街,向东折至钱沟路,向南折至仙源大道,向东折至何李路,沿何李路至仙桃大道,沿仙桃大道向东至流潭南路至与玉沙大道交汇点止;南线:流潭南路与玉沙大道交汇点向西至杜柳农家乐止;西线:从杜柳农家乐向北沿宏达路至黄金大道向北,经大洪南路至仙桃大道向东沿宏达路向北至东桥经大新路至沿江大道止。
内在售/待售楼盘:紫金城、仙桃·福星城、星城国际、笆篓湾·金居、天诚缘、忆美·翰林公馆、新冠·漫城林语、翰墨苑、润泽天下
仙桃三中
招生范围:东线:与仙桃二中西线一致;西线:杜柳农家乐沿汉江路至与复洲大道交汇点,沿复洲大道向东至凤凰河路向北折至沿江大道;北线:沿江大道与凤凰河路北端交汇点向东至大新路北端交汇点止。
内在售/待售楼盘:新天地国际广场、康湾一品、三合鑫城
仙桃四中
招生范围:仙桃二中东线向东区域。
内在售/待售楼盘:东城国际、公园、公园壹号、和合·国际城、东城花园
仙桃九中
招生范围:东线:与仙桃三中西线一致;南线:从玉沙路与汉江路交汇点向西至与学府路交汇点止;西线:从汉南河与学府路交汇点向南至与玉沙路交汇点止;北线:从沿江大道与汉南河交汇点沿汉南路至与学府路交汇点止。
内在售/待售楼盘:香岸华府、奥星·凤凰城、锦绣江山、红树湾、英伦名邸、鸿昇·现代城、中央华府、紫润尚城、满庭春MOMA、颐和公馆、御台公馆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附《仙桃市2013城区初中学校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严格实行划片招生,严格控制城区学校规模和班额,严格控制学生择校,规范初中招生行为,促进全市初中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少年全部按时入学。
二、招生计划
学 校 |
计划开班 |
平均班额 |
招生人数 |
合 计 |
124 |
47 |
5880 |
仙桃二中 |
19 |
50 |
950 |
仙桃三中 |
16 |
50 |
800 |
仙桃四中 |
19 |
50 |
950 |
仙桃九中 |
12 |
40 |
480 |
仙桃十中 |
8 |
35 |
280 |
仙桃十一中 |
3 |
40 |
120 |
仙桃一中(初中部) |
18 |
50 |
900 |
实验初中 |
7 |
50 |
350 |
千秋学校 |
4 |
40 |
160 |
精英学校 |
5 |
48 |
240 |
仙源学校 |
10 |
50 |
500 |
弘文中学 |
3 |
50 |
150 |
三、招生对象
城区各学校所属招生范围内2013届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招生范围
1.仙桃二中
北线:沿江大道大新路北端至文卫路与沿江大道交汇点;东线:从文卫路北端向南至建设街,向东折至钱沟路,向南折至仙源大道,向东折至何李路,沿何李路至仙桃大道,沿仙桃大道向东至流潭南路至与玉沙大道交汇点止;南线:流潭南路与玉沙大道交汇点向西至杜柳农家乐止;西线:从杜柳农家乐向北沿宏达路至黄金大道向北,经大洪南路至仙桃大道向东沿宏达路向北至东桥经大新路至沿江大道止。
2.仙桃三中
东线:与仙桃二中西线一致;西线:杜柳农家乐沿汉江路至与复洲大道交汇点,沿复洲大道向东至凤凰河路向北折至沿江大道;北线:沿江大道与凤凰河路北端交汇点向东至大新路北端交汇点止。
3.仙桃四中
仙桃二中东线向东区域。
4.仙桃九中
东线:与仙桃三中西线一致;南线:从玉沙路与汉江路交汇点向西至与学府路交汇点止;西线:从汉南河与学府路交汇点向南至与玉沙路交汇点止;北线:从沿江大道与汉南河交汇点沿汉南路至与学府路交汇点止。
5.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由教育局审查父母身份证、原籍户口簿、户籍部门出具的暂住证明(一年以上)、工商部门发放的经营许可证(一年以上)或打工单位出具的工作证件,安排其子女到指定学校读。
五、招生程序
1.成立专班。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专班,研究制定本校的招生方案和工作规程,建立责任制,实行专人负责。
2.公布招生方案。各学校要通过网站、专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具体包括:专班人员、服务范围、招生计划、日程安排、咨询电话、举报电话等。
3.调查登记。各学校对招生范围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逐户登记造册,然后进行复查核实。
4.审查核定。市直各学校将经过复核确定的招生名单及相关证件(房产证、户口簿、家长身份证、小学毕业证或学籍证明或素质报告单)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定。
5.发放入学通知。根据审查的招生名单,市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联合下发新生入学通知书。城区三办学校和所属学校联合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日程安排
8月1日 学校启动招生工作,公布招生方案
8月22日—25日 学校完成招生调查并做好登记工作
8月26日—28日 基础教育科审核学校招生材料,城区三办学校审核辖区学校招生材料
8月29日—30日 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31日 分班、公布招生名单、进班、安排开学工作
9月1日 正式上课
9月2日—5日 办理转学手续
9月6日—20日 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七、招生纪律
(一)招生要求
1.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招收择校生必须控制在招生计划总数的30%以内。
2. 实行划片招生,近免试入学。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划分区域招生,确保区域范围内学生入学。各公民办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或变相考试的形式选拨学生,不得进行面试。
3. 平行编班。各学校要均衡教师搭配,不允许分快慢班、重点班和实验班,招收的新生一律平行编班。
4. 严禁乱收费。学校不得违规收取择校费,不得收取与招生挂钩的捐赠等。
5. 严格控制转学、插班。市内外要求转入城区学校读的学生,必须持房产证和户口本、转学联系函报学校审核,属招生范围内,且接收学校平均班额未超过55人的,学校于9月5日前将相关证件集中报教育局审核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一般不接收服务范围外的学生转学。
6. 严格学籍管理。学校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存根和学生花名册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市教育局严格按计划审核新建学籍。
(二)违规处罚
凡违规招生的学校,市教育局将进行严肃查处,具体处罚如下:
1. 学校公用经费按招生计划预算三年;
2. 义务教育征订免费教材数按招生计划数核定;
3. 根据违规情况,调整下学年招生计划;
4. 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学校因违规招生造成学生无学籍等后果由学校负责;
5. 从2013年起,分配到突破招生计划的城区初中的优质高中指令计划按招生计划测算;
6. 对违规招生学校予以全市通报,对学校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拒不整改的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