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仙土公字[2011]23号
经仙桃市人民政府批准,仙桃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仙地[2011]084号等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元) |
保证金(万元) |
仙地[2011]084号 |
市陈场镇姚咀东路东北侧 |
2734.67 |
工业(纺织业) |
50 |
≥1.0 |
≥30% |
≤15% |
780 |
34.28 |
4100 |
7 |
仙地[2011]085号 |
市三伏潭镇318国道北侧 |
13653.68 |
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 |
50 |
≥1.0 |
≥30% |
≤15% |
780 |
171.21 |
20480 |
35 |
仙地[2010]085号地块系收购储备粮食局(夏市粮站)宗地,地上附着物作价4万元,由竞得人单独向粮食局支付。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由仙桃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6月29日至2011年7月18日,到仙桃市国土资源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应于2011年6月29日上午8时30分至2011年7月18日下午5时前到仙桃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仙桃市国土资源局将在2011年7月19日上午11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1年7月19日下午4时在仙桃市国土资源局举行.
七、其他事项
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单到仙桃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财政局3楼)开具竞买保证金票据。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仙桃市汉江大道135号
联系人: 张先生 0728-3323893
开户单位:仙桃市财政国库收付
1、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仙桃支行营业部
账 号:1813088809200004264
2、开 户 行:中国银行仙桃南区支行
账 号:05031308091001
3、开 户 行:仙桃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解放信用社
账 号:200350061410012
4、开 户 行:仙桃市农业银行沙嘴办
账 号:312801040000121
5、开 户 行:仙桃市建设银行营业部
账 号:42001627436050000720
仙桃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