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仙土公字[2011]37号
经仙桃市人民政府批准,仙桃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仙地[2011]14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竞买备用金(万元) |
仙地[2011]141号 |
沙办九十墩村致富路东侧 |
64310.83 |
住宅 |
70 |
≤3.0 |
≤20% |
≥30% |
8100 |
100 |
2500 |
1500 |
二、该地块为城中村改造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均可申请;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申请人为开发企业的必须具备三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3年以上开发经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且至少有一个单项投资规模不小于1亿元、成功无遗留问题的开发项目;为建筑企业的必须具备二级以上资质;为其他类型投资企业的单个项目原则上投入资金不少于2亿元。竞买申请人报名时须经仙桃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取得参与城中村改造投资开发资格,并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沙嘴街道办事处九十墩“城中村”改造方案的批复》有关要求,与城中村改造单位签订合作意向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委托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组织实施。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9月7日至2011年10月11日,到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仙桃市委党校教学楼一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应于2011年9月7日至2011年10月11日下午5时前到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将在2011年10月11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仙桃市委党校教学楼一楼);挂牌时间为:2011年9月27日上午9时至2011年10月13日下午4时(不含节假日)。
七、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前半小时内,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单到仙桃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财政局3楼)开具竞买保证金票据。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 (仙桃市委党校教学楼一楼)
招投标联系人:
开户单位:仙桃市财政国库收付
1、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仙桃支行营业部
账 号:1813088809200004264
2、开 户 行:中国银行仙桃南区支行
账 号:05031308091001
3、开 户 行:仙桃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解放信用社
账 号:200350061410012
4、开 户 行:仙桃市农业银行沙嘴办
账 号:312801040000121
5、开 户 行:仙桃市建设银行营业部
账 号:42001627436050000720
仙桃市国土资源局
仙桃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