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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远城区户口的典型案例分析

2008年11月07日 15:48     小编:     未知|0     点击:1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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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型案例]

  女士于11月4日购买了金银湖一楼盘的房子(该楼盘不是常青花园),总价50万,总面积121平方米,她认为按照新政,房子总价和总面积均达到要求,应该可以办理武汉城市户口,不知道对不对?另外,她还想知道,武汉市那些区属于城区,哪些区属于远城区。

  [案例剖析]

  根据武汉市公安局2003年5月26日发布的《关于外地人员购买商品住宅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从2003年6月1日起,凡户籍不在在武汉市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七个城区及东西湖常青花园、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神龙、汉强、东荆派出所辖区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不含托管的江夏区五村一委)范围内,具有合法身份证明、年龄在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在上述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要符合规定的面积和总价要求,可申办包括购房者本人、配偶、子女共3人以内的武汉市城区常住户口。

  因为东西湖区有常青花园可以办理武汉主城区城市户口,女士购买的是东西湖区常青花园以外的楼盘,所以不可以办理武汉主城区城市户口。结合近武汉市出台的新政,远城区需要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可按有关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办理本市入户手续,她能办理东西湖区户口。

  武汉市城区是指江汉区、江岸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7个主城区及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沌口经济开发区和东湖生态区。远城区是指东西湖区、江夏、蔡甸、黄陂区、汉南区和新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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