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房网
您当前位置:仙桃房网>仙桃楼市>本地楼市

业主失窃 物管有责

2008年12月25日 15:42     小编:     未知|0     点击:1070

扫描到手机

扫描到手机  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本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扫描到手机

到了年尾,又是小偷“揾食”高峰期。近来,市区一些住宅区频频被小偷光顾,市民们想方设法来防盗。

在我们的印象中,住宅区有保安24小时值班,有监控摄像头,有防盗门,进出小区都要刷住户卡,这些住宅区应该是很安全的,为什么小偷会在这里频频下手,并屡次得手呢?

原来,开发商在销售这些住宅区时,不断向潜在的业主承诺:实行小区式的封闭管理、保安全天候值班、住宅四周设有红外线防盗系统、每个楼梯口安装可视防盗门……简直是被吹得天花乱坠。在小区的楼房还没有完全卖完之前,很多开发商都是自己贴钱来搞好小区的物业管理,因为开发商还要靠社会上的口碑来继续卖楼的,在这个阶段,大多数住宅区都是很安全的。

一旦这些住宅区的楼房卖完了,开发商撤出小区后,把小区交给外面的物业管理公司来运作了。到这个时候,小区已建成数年,小区内的很多防盗设施都已老化或破损,物业管理公司可不会自己掏钱来为业主维修,会叫业主凑钱,如果业主不肯凑钱,听之任之,这样给小偷有了可乘之机。

同时,有些物管公司的安保能力也比较弱。在一些小区里,监控未开启,有的监控开是开了却无人值班,保安夜班睡觉现象很普遍,所以,小偷才会在这些小区里屡屡得手。另外,很多业主都盲目相信住宅区的物业管理,认为小区是封闭式管理,同时又有保安,对家居安全麻痹大意了,有的住户出门或睡觉时,没关闭好门窗,这时,住在低层的住户容易遭到小偷的光顾了。

因此,加强住宅区的安全,要靠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一起出力。业主失窃,物管有责。在提高自己的防盗意识的同时,业主们可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定合同,在业主按时缴交物业管理费的情况下,如果小区内的住户发生盗窃事件,应该由物业管理公司来“埋单”或者承担部分责任,这样一来可以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二来可以促进物业管理公司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安保能力。

分享到:
获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