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挂牌出让公告
仙土公字[2013]44号
经仙桃市人民政府批准,仙桃市国土资源局、仙桃市彭场镇人民政府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仙地[2012]66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该地块位于仙桃市彭场镇友谊路北侧,千秋街东侧,面积为2593.09M
2,用途为商服、住宅,出让年限为商服40年、住宅70年,净用地容积率>1.0,并≤3.5,建筑密度≤45%,绿地率≥30%。土地挂牌起始价为142万元,增价幅度为2万元,竞买保证金为45万元;建筑物挂牌价为11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30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或其他不良记录的用地者(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除外;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需同时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提出竞买申请,否则为无效申请。
三、本次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委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汉江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6月20日至2013年7月20日,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汉江有限公司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应于2013年6月20日至2013年7月20日下午5时前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汉江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汉江有限公司将在2013年7月20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汉江有限公司;挂牌时间为:2013年7月13日上午9时至2013年7月22日下午4时(含节假日)。
七、其他事项
(一) 详情查阅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
(二) 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单到仙桃市财政局土地收支管理科、仙桃市彭场镇财政所分别开具土地、建筑物竞买保证金票据。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汉江有限公司(仙桃市宏达路34号)
联系人:李女士0728-3313866
九、竞买保证金缴款账号
1、土地出让金、土地竞买保证金缴款账号
开户单位:仙桃市国库收付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仙桃支行营业部
账 号:1813088809200004264
开户单位:仙桃市国库收付
开 户 行:中国银行仙桃南区支行
账 号:574257538393
开户单位:仙桃市国库收付
开 户 行:仙桃农村商业银行解放支行
账 号:82010000000427982
开户单位:仙桃市国库收付
开 户 行:仙桃市建设银行营业部
账 号:42001627436050000720
开户单位:仙桃市国库收付
开 户 行:农业发展银行仙桃市支行
账 号:20342900400100000507901
开户单位:仙桃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仙桃支行营业部
账 号:17-313901040000839
2、建筑物出让金、建筑物竞买保证金缴款账号
开户单位:仙桃市彭场镇财政所
开 户 行:仙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场支行
账 号:82010000000429026
仙桃市国土资源局
仙桃市彭场镇人民政府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汉江有限公司
201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