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15号令”启动的土地违法问责快会在什么时候将处分落实到人头?国土资源部、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了启动土地违法问责工作的通知。明确:问责意见连同违法用地事实材料,由省级监察机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过一定程序后,于明年1月31日前正式上报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之后,三部委将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简称“15号令”),重点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大、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影响的土地违法问题进行问责。
这意味着,问责结果出台早也是明年2月的事了。
据介绍,问责意见内容包括问责的市、县违法用地的基本情况、实施问责的事实和理由、实施问责对象的基本情况等。对于各地的违法用地问题,未达到“15号令”问责标准的,将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进行问责。
【近期问责动向】
国土部正式启动土地违法问责 约谈地方政府负责人
据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李建勤12月15日接受北京媒体采访时透露的消息,(16日)上午开始,国家土地总督察将约谈土地违法严重的地方政府负责人,正式启动土地违法问责。
据悉,今年是次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亦是三部自始至终的15号令实施问责。值得注意的是,终的问责需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察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后续一系列的核查、明确问题定性、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国土部将掀问责风暴 12县市“一把手”被约谈
这是国土部连续3年约谈地方政府。约谈是2007年出台的一项制度,主要是把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较高、在全国排前几名的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请到北京,汇报情况并提出解决办法。记者发现,与前两年相比,今年受到约谈的均是小城市。这不免让人对此次问责的决心产生怀疑。在去年受到问责的城市中,不乏武汉这样的副省级城市。
土地违法问责,虎头铡还是温柔一刀?
土地违法问责的对象为上年度违法用地面积超过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5%的地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违法案件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轻则警告、记过,重则降级、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