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起,武汉市新版“限购令”正式施行。昨天,市房管局发布相关细则,贯彻落实新“国八条”,将限购范围扩大到远城区,二手房也被列入限购,本地家庭被禁购三套房。
市房管局表示,除贯彻落实新“国八条”规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外,我市还结合实际提出三项调控措施。这体现了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坚定不移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心,对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稳定市场预期,促进商品住房价格保持合理水平,将起到积效果。
全市范围禁购三套房
根据新“国八条”,我市对1月14日出台的“汉版限购令”进行调整。暂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市房管局表示,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
今年保障房建设比去年翻一番
市房管局表示,将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去年完成保障房5万多套,今年要确保完成11.17万套(万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其中新增廉租住房租金补贴0.4万户;新建廉租住房0.55万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5万套;筹集公共租赁住房3万套;建设限价商品住房2万套;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3.72万户。
将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为统筹决策和部署全市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和住房发展的重大问题,我市决定建立市房地产市场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市房管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提出我市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政策从严从紧
昨天出台的新版“限购令”和1月14日出台的“限购令”有什么区别?昨天,市房管局有关人士对比分析指出,新的“限购令”更严厉。
本市家庭已有两套房被禁购
原限购政策不管以前有多少套房,允许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调整后的限购政策,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家庭、无法提供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限购范围扩大到6个远城区
原限购政策涉及区域范围为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7个城区和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开发区,远城区不在限购范围之内。调整后的限购政策区域范围为本市所有行政区,6个远城区也要纳入限购范围。
二手房被列入限购
原限购政策涉及新建商品住房,调整后的住房限购范围包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外地人购房须一年纳税或社保证明
原限购政策中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需要提供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没有时间限制要求,调整后的限购政策要求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必须提供本市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