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房网
您当前位置:仙桃房网>仙桃楼市>小编说房

60%以上的公司开在住宅楼 武汉物业新规:将重罚!

2010年08月20日 10:37     小编:     楚天都市报|0     点击:1685

扫描到手机

扫描到手机  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本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扫描到手机

图为:武昌一小区住宅楼里的公司纷纷在阳台上挂出牌匾和横幅

  你们家对门或者楼上楼下的邻居,是一家公司吗?

  据武汉市工商局统计的数字显示,武汉有60%以上的公司开在住宅楼里。住宅楼里开公司现象,在持续的扰民议声中壮大。

  值得关注的是,武汉市新修订的地方性法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五十七条明确提出——

  房屋交付后,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权属登记用途使用物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因殊情况需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并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这条新法规,能解决住宅楼里的商业公司扰民问题吗?

  房商用现象普遍

  连日来,记者遍访江城建设大道、徐东大街、民族大道等主干道;江汉路万达广场、徐东、中南路、光谷、汉阳家湾等各大商圈,发现——近几年新建的一些地理位置优越的中住宅小区,成了中小公司的聚集之地。

  这些楼中店,除部分用作棋牌场所、旅馆、饭店外,绝大部分是出租给公司办公或经商。

  据武汉市工商局统计的数字显示,武汉有60%以上的公司开在住宅楼里。

  家住解放大道硚口路东辉花园的业主朱女士说,小区内开什么公司的都有,五花八门。

  住宅楼内公司扎堆,根本原因是相比于写字楼更便宜的租金,水电也按更便宜的居民水费电费计量。

议声声,有反对有支持

  “近半年来,我没有日子过得安宁。”今年以来,家住武昌中力名居小区的陈女士,一直在抱怨家对门的舞蹈培训班。

  陈说,舞蹈班早晨八点、平时下午两点开班,直到深夜9点结束。每天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她家的门铃被按错响个不停。

  她说,尤其是,从早到晚嘈杂声不绝于耳,休息时间完全无法保证。没办法,老两口好被迫出门溜达。

  不少居民认为,楼上楼下的公司,除带来噪音扰民、破坏环境、安全隐患等问题外,还存在抢夺业主公共资源问题——导致车位紧张、电梯难用等等。

  关山派出所一位民警说,住宅楼商用,增加小区被盗风险,增加安全隐患。

  尽管存在众多问题,但也有人认为此举值得提倡。有丰富从商经历的李卫认为,住宅商用为中小创业者提供了宽松的环境,降低了创业成本,给下岗工人、大学生等中小创业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扰民问题能被杜绝吗?

  因为楼上开的培训班噪音严重影响生活,天泽一方小区业主先生曾向武汉环保、工商、房产、教育等部门反映过情况,打过市长热线。昨日,他说“没有任何成效。这家说归那家管,那家说不该自己管,都互相推诿。”

  即将正式实施的武汉新地方法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因殊情况需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并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这个规定,看起来为住宅楼改商用提供了一丝空间,但矛盾突出的扰民问题能解决吗?

  武汉市房产局法规处处长彭建中介绍,如果改商用住户存在擅自改变住宅楼使用性质、乱拆乱改的现象,该局安维处将会进行管理。

  武汉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办理工商执照,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要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加盖居委会或业委会印章,必要时应当进行听证。

  他说,对在住宅房内从事无照经营的,予以取缔。

  新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更明确提出,擅自改变住宅使用性质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这些规定,看起来是一个有效“金箍”,套在居民楼中的公司头上。

  规定好,更需有力执行

  新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关于“住改商”规定,要求“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在一些人士看来,这是给“住改商”一个根本的遏制措施。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称,规定好,更需要得到有力执行。但从目前的新法规来看,实际如何操作并不明朗。

  武汉市政协委员谭树海建议,尽快出台既合理合法又符合本市地方色的规范“住宅商用”管理规章制度。

  他说,相关管理部门应总结本市范围内小区管理的共性和个性,制定出“住宅商用”的措施和规章制度,终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为合理解决本市“住宅商用”扰民问题而努力,使人居环境更美好。

分享到:
获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