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赵先生您好,首先感谢您的关注以及肯定。目前在房地产开发建设中,通过在建工程抵押向金融机构或得贷款的行为比较普遍,这也是房地产项目开发运作的普遍手法,只要程序正常合法,那么这种抵押行为的风险就是可以控制的,通俗来说就像您买房,有一次性购买的实力,但考虑到资金使用成本,也会向银行进行个人按揭贷款一样的。 对于客户已经购买备案的商品房,并没有做抵押;而您如果您想购买已经完成抵押备案的商品房,只需要取得抵押银行的允许及书面同意确认,就可以正常进行购买手续了。其次,抵押商品房是有抵押期限的,一般期限为12个月,抵押期结束后,该商品房的抵押关系就解除了。当您的合同完成预售登记后,不管什么情况,这房子都是你的了,债权债务关系都是您的,当然,债务关系是指您自己向银行借款的情况,开发商的抵押借款和客户永远都没关系;签合同的时候,上面都有关于个人产权证办理的约定,不管什么情况,我们都要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你的产权证手续的办理。所以并不是您理解的一房二卖的情况。 我们在建工程抵押的手续都是正常合法并完全的,并且本着公开公证的态度,我们在您在购买已抵押的商品房时,会预先告知并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和详细解释相关问题,您也可以随时从房产局的相关网站上查询。祝您及家人健康幸福,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