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局始终坚持教育制度与监督并重的原则,按照“八化”的要求,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先后建立健全了20多项规章制度,内容涵盖国土业务、内部管理等各个方面。
一是明晰化设权。所有行政权力的设置均以法律法规为指针,并结合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梳理部门行政许可事项,严格实行确权定责。二是合理化放权。主动放权不揽权。将宜由中介、企业运行的职权,严格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全面推向市场。我局先后将局属二级单位仙桃大地评估有限公司、大地房地产开发公司实行脱钩改制,推向市场。积探索土地整治新思路减少廉政风险,将土地整理项目实施主体下沉乡镇。三是民主化决策。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委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局长办公会制度》、《业务会审制度》等集体决策机制,将土地整理项目和基建工程项目发包、土地出让、重大财务开支、土地行政处罚、人事等重大事项全部纳入集体议事范畴。四是市场化运作。在处理可采取竞方式进行或政策要求必须实行竞方式进行的事宜的过程中,坚持“让市场说话”的原则,一律采取招拍挂方式进行。五是零散化分权。在保证权力运行畅通、协调、有序、高效前提下,对权力进行分解和合理配置,降低权力行使的自由度,增加监控程序,弱化权力的自我保护能力。六是程序化办事。一方面,明确工作流程。对涵盖国土业务的25项审批事项和业务收费事项先后出台了《仙桃市国土资源系统业务工作制度》、《业务收费制度》、《信访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制度,对办事流程、办事要求进行明确固化。另一方面,规范法律文书。对工作的多环节进行规范,对文件发放原则上采取正式文件发放,杜绝白头文件(文表)的不规范现象,有效遏制随意行政行为。七是社会化监督。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同时,建立健全并在全系统推行业务办理定期回访制度,设置“12336”土地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土地使用者对本系统工作的看法和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八是定量化考评。按照能量化的尽量量化的要求,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考评,对每个单位、每名职工履职履责情况全面实施量化考核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