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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负气出走 小区成真空

2009年04月11日 15:53     小编:     未知|0     点击: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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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其经营公共设施 业委会发函令其停止 社区两周靠救场运转———

本报讯 因业委会发出的一封“警告信”,物业竟一气之下“离家出走”。目前,有4500户居民的新景家园已经处于真空状态两周了。

日前,记者来到位于崇文门附近的该小区,大门前的保安已全部“换血”。“这小区没物业了。”保安小陈说,他和其他近30名保安都是被急调来救场的。

业主李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原来的物业,中实杰肯道夫公司于去年8月入驻,他们在保洁、保安等方面的工作让业主们还是很满意的。

然而在3月24日早晨,业主们却发现物业突然在一夜之间“留书出走”了。而撤离的主要原因是长期收不齐物业费,以及业主委员会曾发出的“警告信”明令其“停止对小区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的管理”。

对于业委会与物业之间为何会结下“梁子”,业主们纷纷向记者表示根源是从夺地下室以及人防通道的经营权开始的。“一个小区没物业,根本没法维持。”业主崔先生说,虽然现在居委会等部门已从兄弟单位调派保安、保洁人员暂时管理小区,但却不是长久之计。

据了解,业委会将在近期召开业主大会,讨论是否聘请新物业的问题。

相关说法

业委会:撤离是违约

业委会负责人之一的张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业委会确实不满物业单方面将人防通道外租给他人。

“产权是全体业主的,物业无权从中牟利。”他说,因此在3月6日,业委会曾发函通知物业须“立即停止对公共部位、公共设施的经营管理”。然而这却被物业公司“误读”为让他们停止管理、撤离小区。

张先生告诉记者,业委会是在去年3月与中实杰肯道夫物业管理公司签约的,合同期为3年,现在物业的做法是毁约行为。

物业公司:业委会不让管能撤

该物业公司项目经理张凤祥表示,此次撤离是总公司的安排。“90%的业主不交物业费,每月我们都要搭进去五六十万。”张经理说,对于公摊面积出租一事,由于业委会与开发商均无法提供产权证明,所以他们是按照《物业管理合同》在进行经营管理。“既然业委会说让我们停止这种管理,我们好撤出。”他说。

律师说法

物业触犯合同法

北京大嘉律师事务所马律师认为,既然物业在进驻小区前已与业委会签约,双方要按照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

至于物业认为业委会的某些做法与合同不符或影响到物业服务,可以采取法律途径解决。

但现在物业单方面终止合同,已经触犯了合同法,业委会可通过法律程序让其继续履行义务或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聘新物业,由此带来的费用应由违约方承担。法制晚报:冯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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