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易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二0一一年四月十日向我局提出了关于易居尚城项目调整容积率的申请。该地块位于彭场镇彭场大道南侧,规划用地面积8356.4㎡。我局出具的《仙桃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中提出的容积率为不大于2.5,即允许建筑面积不大于20891㎡;现申请容积率变更为3.0,即申请建筑面积不大于25069.2㎡。
现对该公司申请变更容积率的内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11年5月27日至2011年6月2日。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有向我局要求听证的权利。我局将在20日内组织听证会,并提前7日告知利害关系人,逾期不提出听证要求的,即视为放弃听证权利、默认公示内容。
联系人:李建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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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村镇规划管理局